您当前的位置:汉川网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汉川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指南

汉川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于:汉川网 发布时间:2013/9/6
服务对象 个人
事项编码 42098400RK-ZS-0001
事项分类 行政征收事项
事项名称 社会抚养费征收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实施主体及办理部门 汉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0.0天
承诺期限 10.0天
办理地点 市人口计生局、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12356 0712-8397000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