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信息来源于:汉川网 发布时间:2010/10/2
1、申请。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申请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书、经街道(社区)盖章的家庭收入证明等资料。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料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2、调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派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培训。经调查、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4、审批。下岗失业人员持《创业培训结业证书》、担保人承诺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小额贷款审批手续。
5、放贷。下岗失业人员持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合格的申请小额贷款资料到市农村信用联社办理放贷手续。
2、调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派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培训。经调查、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4、审批。下岗失业人员持《创业培训结业证书》、担保人承诺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小额贷款审批手续。
5、放贷。下岗失业人员持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合格的申请小额贷款资料到市农村信用联社办理放贷手续。